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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 鲁政办字[2019]11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

    鲁政办字[2019]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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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运作,支持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基金管理体制  (一)改革基金设立机制。不再设立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决策委员会、政策审查委员会,取消基金设立环节的政府审批和政策性审查。确定合作机构、设立基金等
    责任编辑:liru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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