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7-04
生效日期: 2019-07-04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全文失效。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并形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发布韶关市2008-2015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二次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17日(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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