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6-30
生效日期: 2019-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尊敬的缴费单位(人): 根据相关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9014元,下限调整为2924元。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3713元,下限调整为2743元。 3、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3713元。 请据实申报缴费,特此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2019年6月30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