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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的通知 粤人社规〔2019〕11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的通知

    粤人社规〔201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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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19年4月30日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精神,保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平稳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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