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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9〕112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9〕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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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测算,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5383元。在核定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时,以此为依据。其中,个别市执行的原口径平均工资低于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2019年度可继续按原口径平均工资执行,今后逐步过渡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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