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6-28
生效日期: 2019-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自2019年7月1日起,山东省(不含青岛)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有奖发票是指购买方取得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并经过验证,通过有奖发票管理系统参与有奖活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二、有奖发票的范围2019年7月1日起山东省(不含青岛)住宿业、餐饮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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