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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19〕243号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19〕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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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19年2月1日  (联系人:魏申;联系电话:55591797)    附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
    责任编辑:huang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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