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11-05
生效日期: 2018-11-0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提高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便利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安排部署,决定稳步有序地在我省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以下简称“平台企业”)代开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企业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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