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12-29
生效日期: 2018-12-29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市、县科技局(科委)、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县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我们制定了《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核查异议项目鉴定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核查异议项目鉴定处理办法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18年12月29日(此件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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