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9号
发文日期: 2018-07-11
生效日期: 2018-08-01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本文自2021年6月1日起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现予发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烟叶税纳税申报表.docx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7月11日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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