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4-08-01
生效日期: 2014-09-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已被废止:本文优惠政策2017年12月31日到期停止执行,接力文件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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