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7-05-04
生效日期: 2017-05-0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银监局: 自“银税互动”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税务、银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密切合作,通过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共享交换信息、创新融资方式,将企业的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相结合,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初步形成企业、银行、税务三方共赢的局面。为巩固“银税互动”成果,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共享的叠加效应,现就进一步推进“银税互动”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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