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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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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决定把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以下简称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至县以上税务机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省地方税务机关)要根据纳税困难类型、减免税金
    责任编辑:meng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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