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5-07-01
生效日期: 2015-08-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已被修订,根据《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进行修订
2、失效/废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3号),本文自2018年7月1日起废止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促进煤炭资源税管理的规范化,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7月1日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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