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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8〕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8〕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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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略)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  (1998年4月15日国税发〔1998〕49号文件印发,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资源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资源税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收购资源税未税
    责任编辑:meng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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