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9-09
生效日期: 2022-10-0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运行和管理,以加快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制造业创新能力 ,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要求,我委结合当前产业创新发展的实际和目标,制定了《重庆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遵照执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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