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4-25
生效日期: 2024-04-2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为切实加强城市绿化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绿化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皖财购〔2024〕264号),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强化监督指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编全编实政府采购预算各级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限额标准以上的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应当全部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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