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7〕164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7〕164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国税函〔2007〕24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我市2007年度审核系统中的商品代码库已由市局统一调整完毕。  二、请各局将2007年度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9.0,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7.0)下载方法通知你局管辖的退税企业。  2007年度
    责任编辑:ld003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