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1-07
生效日期: 2006-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单位: 现将《济宁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实施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济宁市地方税务局2006年11月7日济宁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提高税收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税,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办法》(鲁地税发〔2005〕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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