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12-30
生效日期: 2020-12-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复审)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税〔2018〕2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认定山东交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等38个单位具备2020-2024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见附件)。 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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