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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6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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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 督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为进一步推动创业投资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试行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 对示范区内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 股东持股比例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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