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12-29
生效日期: 2020-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 督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为进一步推动创业投资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试行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 对示范区内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 股东持股比例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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