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4-09-12
生效日期: 2014-10-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统一规范我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等规定,现就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的确定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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