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1-08-15
生效日期: 2001-07-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增值税管理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76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组织税务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总局的文件精神,对金税工程增值税管理的重要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各岗位人员要明确自身职责,切实做到责任到人,职责到岗。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2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