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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互联网+发票 有奖”活动的公告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互联网+发票 有奖”活动的公告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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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索取发票意识,规范发票开具行为,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决定在全省开展2021年度“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奖规则 (一)一次开奖规则 1.参与条件 参与一次开奖的发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然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购买商品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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