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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鲁财工〔2021〕5号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鲁财工〔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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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财工〔2021〕5号各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全面摸清基本情况。各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要严格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19〕153号)、《关于公布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责任编辑:fan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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