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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等三项准则的通知 京财会〔2021〕149号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等三项准则的通知

    京财会〔2021〕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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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等三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1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一、认真学习《通知》精神,贯彻落实三项准则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应结合北京市属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注册会计师等认真学习《通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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