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12-21
生效日期: 2021-03-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1、关联文件,海关总署就本办法实施有关事项发布公告,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2月1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29日海关总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9号)同时废止。 署长 倪岳峰 2020年12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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