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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执行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5号

    关于执行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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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20〕33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等进行调整。为准确实施政策,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一)调整进口关税税率。  1.最惠国税率。  (1)自2021年1月1日起对883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自2021年7月1日起,取消9项信息
    责任编辑:qu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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