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10-16
生效日期: 2020-10-1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8〕7号)和《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等文件精神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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