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08-31
生效日期: 2020-09-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性减免税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减免税办理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非接触式”办税体验,鼓励纳税人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办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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