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06-05
生效日期: 2020-06-0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6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进一步破解当前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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