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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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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江西省红十字会 2.南昌市红十字会 3.九江市红十字会 4.新余市红十字会 5.鹰潭市红十字会 6.宜春市红十字会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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