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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济南市历下区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鲁财税〔2020〕18号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济南市历下区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鲁财税〔202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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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济南市历下区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1.济南市历下区红十字会2.济南市天桥区红十字会3.峄城区红十字会4.枣庄市台儿庄区红十字会5.龙口市红十字会办公室6.寿光市红十字会办公室7.济宁市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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