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4-06-07
生效日期: 2004-06-07
效力状态: 部分失效/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各地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清缴欠税的重要指示,欠税管理取得了明显效果,但由于欠税成因复杂,欠税现象在一些地区仍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为切实加强征纳双方的税款征缴责任,严格控制新欠和加大欠税追缴力度,现将加强欠税控管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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