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10-27
生效日期: 2012-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1、关联文件,为进一步规范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工作,明确本办法有关规定具体执行时限,细化工作流程,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8月29日发布了《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2号),自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0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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