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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优化完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功能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2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优化完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功能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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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6年3月1日起,税务总局对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取消了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纳税人可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更好地便利纳税人,税务总局对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相关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延长确认发票信息时限。将纳税人确认当月用于抵扣税款
    责任编辑:chenping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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