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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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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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