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务院 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26号

    国务院 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26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                             2016年4月29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于2016年5月1日实施。
    责任编辑:chenpingp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2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