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工作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3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河南省税务局”)以《公告》的形式,明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划转后的征管与服务事项,便于缴费人了解相关流程,便捷高效地办理缴费业务。

二、制定的必要性

开展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工作,是为了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要求,确保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及各项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因此,河南省税务局对划转至河南省税务部门征收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进行了细化明确,以公告形式进行了统一公布。

三、主要内容

《公告》的制定贯彻了平稳有序、分工协作、征管高效、服务便民的原则,从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征收管理、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优化缴费服务的角度出发,明确了七个方面内容:一是划转的具体项目和时间;二是按照属地原则相应确定划转项目的主管税务机关;三是划转项目对应的申报表单;四是缴费人申报缴费的具体方式;五是缴纳期限和顺延规则;六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4项非税收入的汇算清缴安排;七是划转项目的退库办理方法。

四、施行日期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2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