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基础教育发展经费管理,近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了《安徽省基础教育发展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现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一、起草过程
为规范和加强基础教育发展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起草了《安徽省基础教育发展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市财政、教育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在充分吸纳相关意见的基础上,按程序会同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经费管理办法》着重明确资金支持方向、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绩效监督等具体要求,主要包括:
一是明确支持方向。基础教育发展经费按照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等确定支持方向,原则上以公办学校为主,根据实际需要兼顾民办学校。主要包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提升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素质,推动基础教育内涵发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和校外培训,其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等六个方向。
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基础教育发展经费将综合采取因素分配、定额补助、绩效奖补等方式进行分配。同时明确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学校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使用管理等方面职责。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资金禁用方向,切实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
三是加强绩效监督。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财政或部门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