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3年8月21日,财政部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数据资产被视为一种资产纳入财务报表。数据资产入表可以更好地体现数据价值、重塑公司的估值体系,提升企业财务报表的盈利能力并优化资产负债率。同时,数据资产入表将引导企业更加重视数据资产的开发、使用和价值挖掘,推动企业加快数据合规体系建设。作为企业数据资产化的重要内容,推进企业数据入表有利于进一步激活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流通交易,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举措。
二、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5 年)的通知》(济政办字〔2024〕19号)。
三、出台目的
贯彻国家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数据资产入表,促进数据要素流通,释放数据价值。
四、主要内容
《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的正文部分包括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数据券申领使用流程、服务商入驻及服务要求、数据券兑现与结算、监督管理、其他事项等7个方面的内容。
(一)活动内容。明确了数据要素券、数据券用户和服务商的定义以及活动目的。
(二)活动形式。明确了数据券的发放、流转、兑现渠道。
(三)数据券申领、使用流程。明确了数据券用户注册、认证要求和数据券申领、使用方法和要求。
(四)服务商入驻及服务要求。明确了入驻数据券专区的服务商应具备的条件、入驻办理流程、服务要求、退出机制等内容。
(五)数据券兑现与结算。明确了数据券服务商申请数据券兑现与结算的要求和流程。
(六)监督管理。明确了对违反数据券使用规定的监督和处置措施。
(七)其他事项。明确了实施细则的解释单位。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构:市大数据局数据资源处
咨询电话:0531-51707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