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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0 10:56:37
您好,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员工大部分都是和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我们支付费用都支付给劳务公司,那么支付给劳务公司的款项中,人员的工资,我们可以列为公司的工资薪金支出吗?还是只能列劳务费?如果和劳务公司商定,工资由我们直接发放给员工,是否就可以列支为工资薪金,作为企业所得税福利费等的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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