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瑟 已回复
2020-10-21 15:55:43
有这么一项业务:甲公司是一家生产软件产品的企业,产品单价较高,成本价平均50万左右,销售价110万。其在销售过程中,为了提前锁定客户,有的采取了这样的方式:将产品借给客户使用,等到二三年后,慢慢转为正式销售,在签订销售合同,在签正式合同前,不做账务处理,就在存货中虚挂着,这样的状况下,存在何种税收风险,哪条税法有明确规定? 如果“实质胜于形式”,应该确认收入,确认纳税义务的,有没有好的规避税收风险的方法。 2017年会计准则的控制权多指所有权,但是在这项业务中实际控制权——日常管理权——已经转移,相关风险和收益也已经转移(客户已经安装使用),成本可以计量,收入无法确定,相关利益是否流入企业因为无法最终确定销售是否实现,无法判断,所以,会计准则可以不确认收入实现,但是税法对于此类行为是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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