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Lee 已回复
2018-03-29 20:43:14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一个人有两处所得,一方单位给扣缴了个税,另一方因为不到3500,所以没有扣缴。现在已经进行了12万个税申报,申报时收入是两方收入的合计,应交税金和已交税金,都是一方单位扣缴的数。也就是没有将两处所得汇总申报。我想请问,这样可以吗?还需要补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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