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兔兔 已回复
2020-02-14 15:35:54
按8号公告,对纳税人提供的生活服务自1月1日起免征增增值税,按这份公告的精神,相应的进项税要做转出吗?现在企业存在因疫情影响,收入低,收入的销项小于成本对应的进项。
阅读 193
点赞 0

登录 后查看回复

用户评分
5.0
0人评分
5星:
4星:
3星:
2星:
1星:

相关问税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2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尊敬的用户
您现在使用的是税智星财税咨询服务个人
版,推荐您升级为会员,享受更多权益
马上升级
关闭
尊敬的用户
欢迎使用在线问税,19.90元即可提问
一次问题,并提供专业解答
立即购买
关闭
提 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