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时间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转眼间2022年又过了半年多,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好多企业过的比较艰难,今年的企业运转中开开停停实属正常,但是我们坚信一定能战胜疫情,取得最终的胜利。回归正题,本周我们来聊一聊企业预提环境保护和生态回复的专项资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很多小伙伴听到计提、预提的第一反应肯定是不能税前扣除,因为费用没有实际发生,其实不然,我们来看一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看到这是否又有很多小伙伴很开心,那以后企业利润高了我们就以计提环境保护和生态回复的资金达到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又错了,下面我简单跟各位解读一下在适用该政策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从我国的法律渊源来讲,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等”字,所以法律效力的等级比较高,如果企业根据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等提取的所谓专项资金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2、“专项资金”,对此类专项资金专用于项目特定用途上的要求。
3、“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该部分确保了企业提取该项用途不得用于其他项目支出,改变用途就不得扣除。同时要求只有企业实际提取且实际用于专用项目的的资金,才允许税前扣除,如果用于其他用途的,则不得扣除,已经扣除的需要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税缴纳所得税。
所以各位小伙伴,不要看文件规定就那么简单的几句话就做主观判断,认为只要预提或计提的费用就不得扣除,在研究政策的过程中一定要深入研究政策制定的背景和一些关键点,避免因对政策理解不深入导致企业税务风险。
资料标题:预提环境保护费用到底所得税前能否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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