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7-10-30
生效日期: 2018-03-01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1,条款修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月27日发布 税总函〔2018〕94号),将执行时间由2018年3月1日调整为2018年5月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提高申报质量,优化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的通知》(国税办发〔2003〕34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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