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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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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有关规定,现就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国有全资子公司,属于财税〔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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