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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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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
    责任编辑:meng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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