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4-19
生效日期: 2024-04-1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各市(地)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要求,省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税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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